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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佳站長涉縱放未受訓人員「開車」 台鐵:檢討重懲

 

台鐵太魯閣號事故甫屆滿2年,今天傳出台鐵山佳站郭姓站長違反規定,竟讓未受過運轉員訓練的人,從事行車運轉工作。台鐵局表示,已違反規定將給予重懲,深切檢討。

 

「壹蘋新聞網」報導,有民眾投訴指出,台鐵山佳站郭姓站長違反規定,竟讓未受過運轉員訓練的人,從事行車運轉工作;投訴人質疑,此項業務是站長的工作,若站長休假就由替班站長,即便是站務員執行,也一定要搭配主管,且需經3周訓練並取得證書。

 

台鐵局表示,台鐵局運轉員須合乎部頒「行車人員技能檢定」規定且領有證照,方能辦理行車工作。經查,山佳站站長郭員未依規定,指派不適任人員辦理行車工作,顯已違反規定將給予重懲。

 

台鐵局說,查本案後續將檢視相關事證及審視違反情節輕重,按交通事業人員獎懲標準表提報懲處建議,依行政程序送考成委員會審議。

 

台鐵局表示,落實安全改革,已深切檢討本案,嚴格執行各項標準作業,並加強考核,確保行車安全。

台鐵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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