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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秀玲…互惠哲學 建構租稅網路

2016-08-15 05:28 經濟日報 林潔玲

「一個租稅協定至少得談十年」,財政部國際司司長宋秀玲表示,洽簽租稅協定就像結婚簽下一紙合約,除了雙方要有意願,也須體認對方相互需要的利基,同時更要懂得有捨有得。

步步進攻 掌握優先順序

台灣受到政治問題影響,國際經貿活動相對他國來得不易。而現行台灣租稅協定已有30個國家,加上已洽簽未生效的中國大陸與加拿大,租稅投資覆蓋率仍相當高。

宋秀玲說,台灣洽簽租稅協定要有優先順序,包括政府經貿政策、台商需求等,一步步完善台灣的租稅網路

觀察國際司團隊僅有20多人,平均每科每人身上背負著至少五、六個國家,包括搜集資料、籌備斡旋籌碼等。

宋秀玲認為,因為人力有限,台灣的租稅協定也需要做到最有效的洽簽,依照政府經貿政策,優先鎖定TPP、RCEP會員國,以及當地稅賦較重、與台灣經貿關係較緊密的國家,向外洽簽租稅協定。

以TPP會員國來說,12國當中已有六國洽簽租稅協定,加拿大則是已簽署等待今年生效,其他包括汶萊、智利、墨西哥、秘魯、美國等五國都是台灣持續嘗試接觸的國家。

宋秀玲進一步舉例說,租稅協定就像是結婚簽下一紙合約,雙方要有意願才不會成為怨偶,且有意願之下生效速度也會加快。

知己知彼 不做賠錢生意

 

同時,雙方也需要瞭解對方的需求,不只有興趣也要互相提供利益,體認對方在相互需要的基礎上給予足夠的利基,「畢竟賠錢的生意沒有人要做」,宋秀玲說。

租稅協定主要是讓擁有優先課稅權的國家,放棄優先課稅的權利。通常所得來源地主國有優先課稅權,如日商來台投資,台灣有優先課稅權。

但宋秀玲說,一個協定當中台灣也會有台商赴日投資,要扮演居住地國的角色,需要日本放棄一些優先課稅權,因此必須懂得「有捨才有得」的道理。

宋秀玲坦言,洽簽租稅協定的過程中大小挫折不斷,由於許多租稅協定在簽署完成後,必須送進該國國會立法成立,例如過去台灣與義大利談判,義大利國會數度改選,改選後協定就必須重新送入國會,因此雙方維持密切聯繫是相當重要。

意念堅強 成功不必在我

平均洽簽租稅協定至少得花十年,宋秀玲認為,做事必須要有「成功不必在我」的意念,努力對外洽談,盡力撒下種子。

觀察2009年以前台灣簽署租稅協定的國家約16個,至今七、八年的時間已增加一倍達30個,顯示部分已進入收割期,未來將針對美洲國家或東南亞國家積極洽談,增加台灣租稅協定的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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