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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太魯閣號悲劇 勞部增訂自設道路邊緣應設防翻落設施

 

聯合報 記者葉冠妤/台北即時報導

為強化事業單位安全衛生設施、健全工作場所防災作為,勞動部昨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增訂要求雇主對於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應經訓練合格才能上工,但考量訓練量能,緩衝至2024年上路。

 

此外,去年台鐵408次太魯閣號列車因撞上翻落至軌道的工程車而出軌撞上隧道,釀49人喪生,為避免悲劇再發生,這次設施規則也增訂規範工作場所自設道路應有安全防護機制。

 

勞動部職安署職業安全組組長朱文勇表示,為防止高空工作車人為操作不當造成的職業災害,日前已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新增該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職類,這次修正設施規則,特別要求雇主對於高空工作車,應指派經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訓練合格人員進行操作,但考量訓練量能,規定緩衝至2024年1月1日施行,讓事業單位有充足時間派員接受訓練。

 

這次也新增規定工作場所自設道路邊緣及開口部分,要求雇主應設置足以防止車輛機械翻落設施,避免工作人員傷亡。朱文勇說,設施規則第118條原本就規範工作場所自設道路車輛機械承受重量、危險區應設標誌桿或防禦物、坡度斜度等,這次則是增訂第六項,規定道路邊緣及開口部分應設置足以防止車輛機械翻落設施。

 

此外,由於外送平台運送商品越來越多元,擴及生鮮及雜貨等物品,不只侷限於食品,為擴大保護外送作業樣態,這次也一併修正相關規定。

 

朱文勇強調,設施規則修正施行後,將採行宣導、輔導、檢查等多元策略工具,適時指導事業單位改善安全衛生設施,防止職業災害發生,若事業單位違法,可依職安法處3萬至30萬元罰鍰。

為避免悲劇再發生,這次設施規則也增訂規範工作場所自設道路應有安全防護機制。圖為太...
為避免悲劇再發生,這次設施規則也增訂規範工作場所自設道路應有安全防護機制。圖為太魯閣號事故現場。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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