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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翻覆釀18死 台鐵告日本車商求償6.1億敗訴

 

普悠瑪列車2018年10月21日翻覆,造成18人死亡,台鐵局認為日商「住友商事株式會社」所供應的列車具有瑕疵,求償6.1億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判台鐵敗訴,住友免賠,可上訴。

 

台鐵局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判決理由,將待收到判決書後,儘速與律師審慎評估研議是否上訴。

 

普悠瑪6432次列車2018年10月21日下午4時許,行經宜蘭線蘇澳鎮新馬車站旁出軌翻覆,全車共有366人,其中18人死亡、200餘人受輕重傷。事發後,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駕駛員尤振仲、時任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時任運務處綜合調度所所長吳榮欽3人,宜蘭地方法院今年10月18日判尤振仲4年6月徒刑,其餘2人無罪。

 

台鐵認為,就ATP(列車自動防護系統)未確實連線發揮遠端監視功能,及主風泵維修手冊缺失等兩大原因,與出軌有關,2019年4月底發函日商及日車究責,事隔2個月得到日方回覆,卻轉而推說主要問題出在台鐵保養不確實。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發布最終事故調查報告認為,日商住友有5項待改善,包含重新檢視履約保固缺失改善之具體執行方式,明訂雙方權利義務;確保列車人機介面系統告警資訊能即時且清楚呈現等;強化原廠手冊內容管理,設備內資訊與各項文件之間,應避免文字不一致情形等。

 

台鐵事後也委託專業技術顧問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針對普悠瑪事故列車機組缺失、故障與事故關聯及原因,作成技術分析報告指出,普悠瑪事故列車確有主風泵設計不良、ATP遠端監視系統未連線等缺失,與事故具關聯性,委請律師向住友求償旅客傷亡賠償責任、列車毀損、相關設備損害與營業損失等各項損害求償,金額高達6.1億餘元。

 

法院開庭時,住友委任律師指出,司機超速是肇事主因,與列車瑕疵沒有因果關係,且主風泵瑕疵在行車前已知故障,台鐵卻未依規定送修,另委外調查報告極度偏頗,可信度存疑。

 

再者,台鐵從以前到現在未善加使用ATP遠端監視系統,且因台鐵系統會發出過多警告訊息,使調度員無法判斷是否與ATP有關,因此ATP遠端監視系統與事故沒有因果關係。

 

普悠瑪列車2018年10月21日出軌翻覆。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普悠瑪列車2018年10月21日出軌翻覆。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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