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東芝財務醜聞的省思
2015-09-16 01:33:08 經濟日報 陳清祥
東芝陷入日本史上最大財務醜聞,9月7日公布修正後財報,上個會計年度淨損378.3億日圓,另外,東芝2008年4月至2014年12月底稅後淨利也下修1,550億日圓,金額遠超過奧林巴斯及活力門公司灌水案,且涉及層面廣,前後三任社長及眾多高管均涉案,是件系統性財務舞弊。
「壓力」是舞弊的重要因素。媒體報導,根據關係人士的證詞,東芝前社長佐佐木則夫上任後,經常透過郵件及電話向下屬施壓,強迫達成過高的盈利目標,導致部下虛報獲利。依據調查報告,東芝前後三任社長透過向下屬施壓等方式,「在經營判斷上」進行了違規的會計處理。
依據媒體報導,東芝稅後淨利下修,主因減損核電事業與半導體事業的價值。2006年時任社長的西田厚聰為了將公司事業「選擇與集中」至核能與半導體事業, 賭上公司未來,收購了美國核能電廠設備製造商西屋公司。然而,計畫永遠趕不上變化,2011年的311大地震與東京電力之福島核電廠意外,使日本國內核電 廠建設遙遙無期,海外核電廠業務亦受挫。
當企業重大業務發展不順利,甚至整體產業景氣急轉直下或者供過於求,則應認真檢視資產是否有減損?
尤其經濟衰退造成全球股市低迷不振,不少上市櫃公司的股價淨值比相當低,甚至股價已經低於淨值,這代表一個明顯的外來資訊,顯示這些公司資產可能發生減損,應進行減損測試,以評估資產的可回收金額是否仍高於帳面價值?
其他常見的外部資訊包括產業之技術、市場等環境於本期或將於近期產生重大影響。內部資訊亦可能顯示減損跡象,常見者如資產所屬部門計畫停產或調整營業等。另外,若是先前併購產生鉅額商譽,在事後證明產業反轉或效益不如預期時,也涉及到商譽減損之評估。要確保財務舞弊不再發生,需要多方面著手,包括加重發行公司及負責人若涉及財務報告虛偽或隱匿情事之刑事及民事賠償責任,強化會計師獨立性並落實查核功能,強化內稽功能。
財務報表編造是董事會的職責,透過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落實嚴格審查功能。然而,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在審查財務報告時,會計師均已完成查核或核閱,所以 最重要的是慎選會計師。年度結束後,應和財務長及會計師溝通年度財務報表上之重大會計、審計議題及其處理,例如資產減損議題。每年至少一次,在管理當局不 在場下,確認會計師、內部稽核及財務長並未與管理當局存在歧見,且查核範圍未受限制、查核過程未遭遇困難。
截至今年6月底止,上市櫃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僅占不到20%,依規定,所有金融業及資本額2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應陸續在2019年以前設置審計委員會。期望透過審計委員會的專業分工,減少財務報表舞弊。前提是公司不是只應付法令,而是真正想要落實公司治理,找到對的人,並落實執行。在金管會未擴大審計委員會適用範圍前,其他公司除了董事會嚴審財務報告外,需依賴監察人隨時查核財務業務,落實監督功能。
據媒體報導,日本證券交易等監視委員會是接到東芝相關人員的舉報後,才展開調查,再次證明近半數舞弊案件的發現來自於舉報。企業應快快建置舉報制度,提供內外部對舞弊案件的通報機制,董事會應指派專責單位負責分析、調查與報告結果。
(作者是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常務理事、勤業眾信風險管理諮詢公司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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