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案「百年台鐵應深入檢討」政務委員:審究3前任局長 2019-06-07 00:09聯合報 記者羅建旺、董俞佳、侯俐安、林河名/連線報導
宜蘭地檢署昨天偵結普悠瑪案,檢方結語直指台鐵雖有層層控管機制,仍因實際從業人員散漫疏失,螺絲鬆動,在各項因素累加下,造成重大傷亡車禍,期待百年台鐵深入檢討。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表示,整起事故讓專案小組不能接受,但也必須接受的事實,就是普悠瑪營運六年來,乘客都暴露在ATP遠端監視系統沒有發揮功能風險中,若有司機員關閉ATP或是超速,「沒有人能夠掌控。」
檢方指出,台鐵局為防止司機員超速行駛列車,特別建置防止超速的ATP系統,就其使用、關閉流程建置有明確SOP,又為防杜司機員恣意關閉ATP且不通報,在大里事件後再建置ATP遠端監視系統加以監管,雖有層層控管機制,仍因實際從業人員散漫疏失,螺絲鬆動,在各項因素累加下,造成此件重大傷亡車禍。
宜蘭地檢署期待,經此事件後,台鐵能深入檢討系統安全機制,加強內部橫向聯繫,改變內部文化,回應人民對大眾運輸安全的期待。
交通部表示尊重司法決定,將持續要求台鐵改善並貫徹安全要求,目前台鐵除已改善人員訓練及列車檢修SOP,也加速辦理彎道安全改善等工程;對於宜檢公布的資料,將審慎檢視,當成提升安全及內部檢討的參考依據。
行政責任部分,交通部懲處名單已呈報行政院,台鐵局三名前局長范植谷、周永暉、鹿潔身均被建議記過處分;尤姓司機員因關掉ATP及超速,記一大過兩小過並撤銷鐵路列車駕駛執照,終身不得擔任司機員。
行政院政務委員吳澤成昨天表示,有關行政懲處的輕重,主要依交通部的建議,但行政院核定時,會考量司機員在此次事故中的超速,有其他因素干擾,並非自己平白無故超速,此外,運務人員也應該有責任,三位前局長除個案驗收等責任外,也應一併審究統合性的領導管理責任,以免讓外界感覺懲處僅偏重特定人員的責任。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