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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兩件事協調未果 高鐵公司與交通部槓上

 

對於高鐵票價交叉補貼與平穩基金專戶的金額用途有不同意見,經私下協調未果後,今(19)日台灣高鐵公司(2633)舉行董事會,高鐵公司與大股東交通部再度交鋒,因仍各持己見毫無交集,最後董事會決議請高鐵經營團隊詳加研究並與主管機關協調,後續雙方會如何出招,引人關注。

 

據了解,2015年高鐵爆發財務危機,交通部推動高鐵財務改善方案,要求原股東減資,然後由交通部和泛官股參與增資,經減增資後,交通部持股高達43%,加上航發會、國發基金、中鋼(2002)、台糖、兆豐銀等泛官股單位,泛官股股權高達58.86%,不僅一舉奪下高鐵經營權,也讓高鐵從純民營公司轉變為公股公營的上市公司。

 

在高鐵財改案後,交通部與高鐵公司新訂合約,攸關高鐵票價的基本費率計算,納入「法定優待票差額交叉補貼因子C1」,即高鐵推出老人、兒童等半價優惠成本可交叉補貼,另「離峰、通勤及特定旅運需求等差別定價調節因子C2」,也同樣納入基本費率公式計算。

 

近來高鐵公司向交通部提出包括航空聯票、海外行銷票、會員點數兌換、假期團體票等成本,也希望納入C2,但遭交通部駁回,高鐵不服,打算提列合約爭議。

 

另外,財改後雙方訂定將超額盈餘回饋政府的「平穩機制專戶」,只要當年度獲利逾40億元,即須按比例提撥至該專戶,累積逾100億元,超額部分交通部動支事由包括「票價優待或調降票價」、「辦理台灣南北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及「配合政府政策」等三項,而交通部以政策需要提取超額盈餘,高鐵公司表示有意見,認為該款項應該要用在高鐵上,而非籠統地說配合政府政策,就任由政府自行花用。

 

兩項爭議雙方雖曾私下協調,但各持己見,高鐵公司認為既然私下協調不成,就應依合約規定,組「合約爭議協調委員會」來處理,但交通部認為這兩項均為主管機關的行政裁量權,不屬於合約爭議範圍,拒絕成立,為此,雙方今日在董事會中再度槓上。

 

據了解,有董事認為既然有爭議,就應協調,不需立即成立合約爭議協調委員會,何況兩造的身分是官股和泛官股,可以說是「自家人」,現在自家人網內互打,會讓外界認為高鐵在內鬥,影響觀感,因此決議請高鐵經營團隊詳加研究並與主管機關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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