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平溪線出軌撞破月台水泥 運安會揭肇事原因促建立輪重管理機制

 聯合報/ 記者胡瑞玲/台北即時報導
 
 

台鐵去年於平溪線的「嶺腳=菁桐處」間出軌,第3車廂出軌,所幸列車上逾250人均無傷亡。圖/翻攝影片

 

台鐵去年於平溪線的「嶺腳=菁桐處」間出軌,第3車廂出軌,所幸列車上逾250人均無傷亡,而運安會調查報告日前也出爐,發現肇事列車行駛於事故路段時,最低脫軌係數臨界值低於國際規範,建議交通部應強化平溪線及DRC1000型車輛檢修機制,台鐵公司也應評估建立輪重管理機制。

 

台鐵於去年2月12日大年初三,一列由新北市與基隆市交界的八斗子站開往新北市菁桐站的4816次區間車,在平溪支線「嶺腳=菁桐處」間出軌,事故列車第3車廂前端第1、2軸出軌。

 

 

當時車上超過250人,據現場人員指出,列車突脫軌後車身傾斜,擦破月台邊緣水泥,整排碎裂剝落,有乘客驚呼「頓了一下,就停車了」,所幸無人員傷亡。

 

運安會日前公布調查報告指出,本次事故的可能肇因為,事故列車第3車廂(DR1032)受到空氣彈簧水平閥異常的影響,第1轉向架右側車輪的垂直力顯著減少。

 

另受事故路段軌道平面性不整的影響,事故列車第3車廂(DR1032)第1轉向架右側車輪的垂直力顯著減少,甚至可能使車輪踏面未能接觸到鋼軌踏面,且該路段應設置而未設置防脫護軌。

 

運安會指出,事故列車第3車廂(DR1032)運行於事故路段時,「最低脫軌係數臨界值低於國際規範」,致事故列車第3車廂(DR1032)第1轉向架右側車輪於K10+152爬上鋼軌,向行車方向的右側出軌。

 

運安會認為,「1067mm軌距軌道養護檢查規範」中對防脫護軌的鋪設條件有不同的定義,加上台鐵公司對防脫護軌的設置條件的認知不同,導致事故路段未設置防脫護軌,增加車輪爬上鋼軌的風險。

 

運安會表示,雖然台鐵公司現有設備即可測得輪重,但卻未有輪重管理相關措施,錯失利用異常指標及早進行積極查修的機會,未能避免輪重失衡之列車運行於正線而出軌的風險。

 

加上未規範軌道幾何不整逾緊急整修標準值的處理時限,僅以單點方式進行砸道整修後的完工檢查,無法確保軌道平面性符合規範。導致列車持續運轉於平面性不整的軌道。

 

運安會指出,事故路段雖設有排水溝,但排水功能可能無法正常發揮,致道碴在多日無降雨後仍有積水;此外,台鐵公司對現行軌道從甲種檢查至路線巡查皆無法檢測鋼軌斷面積減少率,導致有缺陷的鋼軌無法立即檢出並改善,且法規無鋼軌頂磨耗的相關標準。

 

對此,運安會向交通部、鐵道局及台鐵公司提出6項改善建議,包含建議交通部研議並修訂「1067mm軌距軌道養護檢查規範」,使防脫護軌設置條件明確並增訂鋼軌頂磨耗標準;建議鐵道局檢視並強化對台鐵平溪支線軌道及DRC1000型車輛檢修檢查機制。

 

針對台鐵公司,運安會建議,台鐵應評估將輪重納入為車輛檢修指標並建立輪重管理機制、強化平溪支線路線排水功能,訂定軌道逾緊急整修標準值整修時限並強化完工檢查方式,以及檢討軌道磨耗檢查方式,以符合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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