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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台鐵人員40萬 廠商逾追訴權時效判免訴

2018年03月11日 16:58 中時 陳志賢

大陸青島「歐特美」公司、美國T&T國際集團公司美籍負責人蔡亦文,被控涉入2001年台
鐵復興號車廂採購弊案,行賄台鐵人員40萬元,事後蔡因離境遭通緝,台北地院日前以蔡
追訴權時效完成,判決蔡免訴。

本案起緣於台鐵於2001年初為規劃簡化車種,將112節復興號車廂改裝升級 為莒光號,招
標規格比照歐、美航空器材內具消防功能的「凱德板」 。但因車廂內改裝材質國內有多
家廠商生產,台鐵卻指定「凱德板」,綁死招標資格,而被舉發涉嫌官商勾結綁標,甚至
行、收賄的貪瀆疑情。

當年北檢指控,蔡亦文取得美國凱德公司授權獨家在大陸生產凱德6200板亞洲總代理權,
得知台鐵招標規格未將凱德板納入,蔡在前台鐵高姓股長協助下,將凱德板列入工程材料
規範,事後蔡的代理商以9億餘元得標,蔡的T&T公司及代理商獲取約6000萬元利益。蔡行
賄高男40萬元。

高男被依貪汙罪判刑8年確定,2016年11月獲假釋出獄,但蔡亦文2007年遭北檢起訴後,
即離境滯留國外未歸,台北地院2008年7月對蔡發布通緝,期間蔡的律師多次具狀請求法
官撤銷蔡的通緝,但遭法官拒絕。

由於蔡犯罪時間在2001年,適用刑法舊法追訴權時效10年,加計因通緝而停止的2年6月期
間,時效共計12年6月,已於今年1月期滿,台北地院依法判決蔡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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