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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出必行的兩個必要條件

 

2017-05-17 04:00經濟日報 邢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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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答應了小孩要做某件事情,或是送某樣東西,但是之後覺得不妥、後悔,請問應該怎麼去做才比較好?」當談到親子關係時,有朋友提出了她的問題,「我可不可以直接跟小孩說,我做不到、要取消,還是裝迷糊,假裝自己忘了?或是一定得做到?」

研究過這類議題的一位友人認為,「那就要看你想獲得什麼樣的結果。畢竟小孩子會有樣學樣。假如父母親可以任意的打破自己的承諾、隨時變卦,那麼要求子女必須信守自己的承諾、言出必行,就十分地困難。事實上,這種言行不一的表現多了,不但會破壞親子間的互信,也會不利彼此正向關係的發展。」

「不過如果像是支持其出國唸書或是買部拉風汽車之類既耗資源、變數又大,或是會產生負面影響的行動,當父母的就很難遵循一言既出、駟馬難追的鐵律。」友人補充。

在管理上,主管對部屬是不是也非得言出必行呢?

記得之前在一家公司任職時,曾遇到老闆給同事加薪,同事之後反而離職的奇特情形。當時一位平日和我交情還不錯,工作也十分努力的同事,因為名額限制未能排入部門內表現最優秀的層級(會有加薪的獎勵)。根據他的說法,主管安撫他只要沒有意外,來年一定會把他放入這個層級,補償他的遺珠之憾。

在一年過去後,他果然如願被放入加薪的行列。當我正為他感到高興時,這位同事卻無預警地提出辭呈,並且在主管不諒解且眾人一片錯愕聲中,毅然決然地離開。

在一次私人聚會中,我詢問他為什麼要做出主管當時認為是恩將仇報的離職行動?

他很無奈的表示,離開是為了讓自己天人交戰的內心再度獲得平靜。原來因為覺得不公平,加上又不認為主管會言出必行,因此在過去的一年中,前同事刻意的放慢自己投入工作的腳步,能躲就躲,能拖延就拖延,讓他自己都覺得有些愧疚。

沒想到年終時主管竟然無視於他不突出的工作續效,依諾言給他加薪,害得他每天除了有無功卻受祿的矛盾感外(努力不一定獲得肯定,偷懶反而受到獎勵),也怕知情的同事以異樣的眼光看他。

想想既然待在這裡不快樂,不如趁早離開。

對於他這種選擇雖然我無法置喙,不過針對主管言出必行卻造成了意料不到的結果卻有了不同的領悟。

言出必行雖然是主管建立屬下對自己的信賴,用以身作則來領導員工的良方,但是會不會有時反而送出了錯誤的訊息,框限了事後修正的機會,進而創造了事與願違的結果?

畢竟所有的言行都會有過猶不及的兩難。

因此,若想讓言出必行成為主管領導的利器,創造出上行下效,有擔當的組織文化,有幾個項目要特別的留意。

首先,不要答應無法兌現的要求。畢竟,一開始的拒絕比之後的言出不行在信賴度的傷害上要小。

其次,要澄清對方對承諾事項上的解讀,避免產生過高的期望。其實,個人的經驗和原先的期望息息相關,不合理的期望必定因為彼此認知上的落差而產生失望。

當然,若承諾後發現實現有困難,就應該立即做風險上的評估及取捨,看何種做法產生較少的衝擊,並能給予對方一個合理而妥善的解釋或是補救。

誠然,言而無信、言行不一必定是領導者的致命傷,而敷衍或拖延不處理也會產生信任上的危機,不過不分青紅皂白硬著頭皮地去兌現自己有問題的承諾,也可能會造成無法預料的不良後果。因此如何拿捏好承諾的原則,做事先的規劃,讓言出必行成為領導的必然,是每一位成功人士都必須學習的課題。

(作者是資深企管顧問,本專欄隔周三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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