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說  我真的不知道

好像做了一個夢

在論文口試前一個禮拜收到了一封信

航警局刑警隊寄來的信 關於商標法

要我到案說明

一開始還以為是詐騙電話

打去才知道那是真的

只好到桃園航警局去說明

真不想去

第一去航警局 還蠻好找的

找到寄信給我的警察

要我提供 賣家帳號 和姓名

再錄個口供 不知道算是嗎 ?? 真的用錄音機

不到半小時就結束了

說我是關係人

以後不會再被傳喚

一路上被老爸念不停

我知道不知道呀

再也不買來路不明的東西了

y拍 亨!~

最近真的很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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